首先影视投资在以前确实只有公司或者财团之类的才接触到,不过在15年7月份上映的《大圣归来》就是众筹之作,最终也获得了9.56亿的票房。当时的国漫崛起之作,在电影结束之后,片尾滚动的差不多100位投资者的名字,也成为了人们的讨论话题,在那之后才有了更多的人知道 影视众筹 ,完成也是有迹可循的。
互联网影视众筹,指投资人通过互联网为影视制作全过程募集所需要的资金、人才、剧本、设备等,以达到资助影视项目顺利完成的目的。影视资助项目主要包括院线电影、台播电视剧、新媒体电影、网络剧,众筹一般发生在这些影视作品正式放映之前(影视项目完成之后的众筹为产品众筹),项目筹备、摄制、后期制作、宣传发行的各个环节都可以发起。
历时4年多的发展过程中,随着参与平台数量的不断增多,互联网影视众筹优化产业资源配置的优势也表现得愈加明显,通过众筹所得的资金、演员、剧本等,影视项目尤其是中小型项目得以顺利完成。但不可忽视的是,影视众筹行业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与风险:
1)政策风险较大。作为新兴的融资方式,互联网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经历了4年多的野蛮生长期,在这期间,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问题时有暴露,但政府监管处于相对滞后的局面,监管责任主体迟迟未定;直至2016年4月,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,决定启动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,股权众筹的监管和整顿由证监会主抓,根据证监会口径,股权众筹将引来强监管,近一年的收益型影视众筹项目可能受政策影响较大。
2)投资人回报存在风险。影视制作多属于长周期项目,加之偶然因素如发行渠道、后期渠道的临时更改,可能导致影片定档时间一拖再拖,实物回报或现金收益交付时间超出投资者预期,影响投资满意度。
众筹就是这样一种互利互惠,谐和满足的出资办法,可是任何出资都是有风险的,在逃避风险的前提下理性出资,才是众筹正确的翻开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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