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延期兑付开始,p2p公司到最后,基本都是一个结果:各种方案变着花样出,但要钱没有!
所谓的方案无非三种:
1、分期付款,每个月给一点,有的甚至一个月都没给就雷了。
这个给也是挤牙膏,曾有公司出了一个5年期方案,每个月给2-3%。例如,欠你1万块,每个月回款200-300的样子。
2、债转股,给你转成股份,这个股份一般都是公司实控人名下的所谓优质公司。
3、以物抵债,没有钱给你日用品、电器、房产等。
第1种就不详说。毕竟真能兑现,虽时间长一些,但投资款也算安全。
若不能兑现,那就是一种拖时间的手段。
这里重点讲讲2和3的情况。
一、先说“以物抵债”,这个方式法律是支持的。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301条明确规定:“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,可以不经拍卖、变卖,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,对剩余债务,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。”由此可见,“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”是法院不经拍卖、变卖程序直接裁定以物抵债的法定要件。
也就是说,一旦你与公司签署的以物抵债协议生效,就不能再要求p2p公司给你兑付投资款。
在以往的案例中,大多数p2p或财富公司爆雷,坏账窟窿在30-70%,也就10亿待付,资产能回收个3-7亿,最次e租宝也能回款33%。
如果“以物抵债”方案能顺利,窟窿就能完全堵住,且合规合法,风险完美化解。
打个比方,某p2p公司,待兑付10亿,真实窟窿4亿。推出“以物抵债”方案,将成本价5000元的货物,以10000元的价格来以物抵债。如果所有投资者全部同意,最后公司只花费5亿成本,就化解10亿待付,合规合法良性退出,到最后还挣了1亿。
明眼人都能看出,这是一个“割韭菜”的手段,但还是有不少人签约,主要是考虑时间成本和未来的不确定性,怕将来连物都没有。
在推出“以物抵债“的方案之前,p2p公司都会算一笔账,就是指货物的利润能完全覆盖待付窟窿。
但投资者角度计算,你从得到的货物实际价值,是不如立案后回款金额。
二、上市公司搞“债转股”很常见。
至少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兑现,但未上市的公司搞债转股,这里面的坑就太多。
最近,某p2p不能兑付,以实控人的B轮创业公司作为债转股。这家创业公司主要做汽车零售,听起来相当不错,B轮里有京东、高盛等知名机构,估值100个亿。
这是一家典型的资本驱动型创业公司,靠资本布局销售网络,跑马圈地,但隐藏的风险是巨大的。
此类公司市场上很多,一旦资金链断了,一切归0。比如OFO小黄车,前一年估值还200亿,一年过后几乎归0。当然,这是一个极端的情况。
另外,从天使轮到B轮,估值更多的时候是一个击鼓传话的游戏,只有上市可交易才是真实的价值。
打个比方,实控人持有某估值百亿公司20亿股权,C轮融资无望或上市无望,这股权就是空头支票。债转股,正好可以帮助他套现,如果债转股了20亿,他就收到了20亿债权。成功化解了20亿的待收,按照40%左右坏账,成功套现12亿现金,而且化解了蓝底白字的风险。
选择这种方案的风险其实远高于“以物抵债”,因为创业公司的估值本身就是虚无缥缈的。
如果上市无望,或者没有退出机制,股权就是空中楼阁,连要账的对象都没有,到那时就是哑巴吃黄连。
再反观2和3,物品和股权若能值钱,能否公司出面套现,换成现金给投资人呢?
(请输入正确手机号,否则优惠券无法领取成功)